广州户籍改革之我见

据4月30日《广州日报》的报道,广州市(含增城市、从化市两个县级市)从5月1日开始将进行户籍改革。此次改革的特点是不再区分“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具体做法是:从5月1日起开始进行户口簿的更新换代,新的户口簿中,“非农业家庭户口”或“农业家庭户口”统一转换成“居民户口家庭户”;“非农业集体户口”转换成“居民户口集体户”。

 传说中的新户口簿

这就是传说中的新户口簿

详情请看这里(新华网新闻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0-04/30/c_1265206_2.htm

此次广州市居民户口簿改革,看上去是一件好事,至少从形式上看是是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一步。建国初,由于各种原因,我国人为地把户口进行了城乡区分,让城、乡按照不同的路线各自发展,这在当时是合适的。但是随着我国具体国情的变化以及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以后,这种户籍制度日渐显得不合时宜,也因此在许多方面,例如人才流动等,产生了诸多问题。从这个角度上说,我国的户籍制度似乎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

既是改革,那么调整的必须是一小部分人。根据《广州年鉴2008》(顾毅没有找到《广州年鉴2009》),广州市户籍总人口数为784.17万人,全市农业人口80万人,(据http://www.guangzhou.gov.cn/node_450/node_724/2009nj/html/0019.htm)就是说广州市在2008年时,农业人口仅占全市人口的一成多一点。比起中国很多地方来说,广州的城市化进程确实是遥遥领先的。这么看来广州似乎已经具备了进行一些户籍制度改革的条件。

其实对户籍制度的改革,广州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早在2004年,深圳市就已“完全取消”农村户口,其做法是将所有农村建制的城镇将成为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将改为居委会,原集体所有土地将收归国有。但正是这最后一条,不仅在当时还引起了巨大的争议,而且直至今日,仍有对深圳户口改革的反对声音。

根据我国《宪法》:(详见: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4/content_62714.htm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这就是说,按照原来的城乡区划,“农村户口”可以通过承包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换句话说,就是某种意义上的“有地”;而“城市户口”明文规定了没有任何形式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无地”。所以上面提到的,深圳市的举措,虽然引起很大不满,却是有法可依的。

此外,山东临沂市、四川成都市、湖南郴州市、江苏南京市、广东佛山市等许多城市都在广州市之前,或多或少做了户籍改革的尝试。然而这么多的尝试,包括此次广州市的改革,都没有得到较好的效果,多是流于形式了。再看此次广州市的做法,据《广州日报》的说法:

原农业户口人员的户口簿内页“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址”项目中增加打印“2010年5月1日起统称居民户口”字样,作为换发新版户口簿后原农业户口人员的标识。

于是顾毅有个疑问:既是户籍改革,取消城乡区分,为何还要将农业户口加上标示以示与城市户口的区别?这样一来不仍旧是两种户口吗?

顾毅在2009年广州市发改委《关于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详见广州发改委网站:http://www.gzplan.gov.cn/bmln/ncc/shxsfx/200908/t20090831_6209.htm)中找到了答案。广州市的户籍改革大体分为三步走,分别是:

一是逐步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形成一元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

二是由公安部门在广州市居民户口底册上对原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人员加注相关标识,明确原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人员的组成;各配套政策相关的职能部门,根据原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人员组成的实际,就区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人员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计划生育、集体土地等制度方面加注相关标识。

三是各职能部门、各区(县级市)综合考虑全市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引导相关配套政策进行同步或逐步的改革和完善,确保城乡户籍制度改革落到实处。在推进各项配套政策一元化的进程中,逐步取消区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人员的标识,即完成一类一元化配套政策的改革,就取消该类标识。待各项配套政策全部实现一元化管理模式后,则由公安部门取消农业及非农业户口人员的标识,真正达到城乡一元化户籍管理模式。

这第一步和第二步,就是现在正在做的事,做好并不很难。至于最重要的第三步,“待各项配套政策全部实现一元化管理模式后,则由公安部门取消农业及非农业户口人员的标识”,这该等到猴年马月去!这么看来,广州市此次所谓的户籍改革并没有实际效果,仅仅是对现行户口制度换了一种说法罢了:城市户口仍是城市户口,农村户口变成了“有标注”的城市户口。

原本就处于弱势的农村户口人员,在此次改革后,肯定无法享受,至少短期内是无法享受到城市社会福利的;而且更令人担心的,他们是否也会因此而像当年深圳改革那样“合法地”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莫非这是广州市新一轮“圈地运动”的借口?虽说广州的农业人口所占比例不大,却也有80万(2008年数据)之多,如何解决这么多人的安置、就业问题?即便这些担心是多余的,广州市仅是进行一次户籍制度改革的尝试,那么,在无法解决城乡福利差异的情况下,吹出这么大一个泡泡,又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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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五月九日 顾毅写于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