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周老虎”事件想到的

名噪一时的“周老虎”事件终于画下了句点。然而结束的方式却有点出乎意料:周正龙将所有的罪状揽在自己身上。陕西省旬阳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周正龙为谋取私利,骗取钱财而造假,性质恶劣,主观上具有动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周正龙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军用子弹,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被告人周正龙所犯两项罪名成立,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周正龙诈骗所得两万元,返还陕西省林业厅;军用子弹93发,予以没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然而,本案涉及的13名人员仅仅分别收到“不同程度的处分”——对镇坪县县长吴平进行诫勉谈话;对镇坪县副县长杨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镇坪县林业局局长覃大鹏、经贸局局长谢坤元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县政府已决定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局长职务;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干部李骞因虚造华南虎勘验报告等严重失职行为被开除公职。对省林业厅厅长张社年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省林业厅副厅长朱巨龙、孙承骞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副厅长职务;对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王万云、信息宣传中心主任关克给予撤职处分——而无一被批准逮捕。

虎爪照片造假证物

虎照造假有关证物——那张神秘的年画

这不禁让人想到:这是中国大地上的又一只替罪羊!法庭似乎也很乐意这种结果:对于细节问题的提问,周正龙“大多回答不知道”,而法庭却也没有“打破砂锅”的意图。再加上诡异的“公开审理”——周的妻儿不能入场——又让人觉得这是一场“合谋造假”的好戏。

这事其实很好想清楚。

其一,老虎照片可以称得上是“粗制滥造”,几乎一眼就能看得出“假”的成分,PS水平实在低劣;而从周正龙到陕西省林业厅的前领导们却“坚称”照片是真的。这不正好说明他们是“统一战线”上的么?

其二,即使仅凭肉眼不能断定老虎是假的,那么2007年12月2日下午举行的鉴定会上,中国摄影家协会数码影像鉴定中心的摄影专家和相关专家不仅用影像科学实验,论证了照片中的华南虎姿势始终没有发生任何变化,而且都是处于一个平面影像效果,不符合立体成像效果的规律;而且,还指出照片有违野生动物摄影的一般规律。而直到此时,周正龙仍坚持虎照的真实性,其动机就不得不使人十分怀疑。与其说他是由于获得既得利益不肯放手的“农民意识”,倒不如是说其身后有一股力量强迫他不能往回走。

其三,既然照片是PS出来的已经毫无疑问,庭审时周又为什么不把这个PS者揪出来?我大概能归纳出三种原因:一是某些人给了周额外的好处,让他在狱中呆个若干年后安度余生;二是周为人耿直,不愿牵连这个朋友;三是照片为周自己PS的(估计看到这个可能好多人喷饭了吧)。孰是孰非应该不用顾毅挑明吧。

最后还有一点有必要提一下。周正龙表示:自己是被县里的“那些人”害的。据他说,“好多事都是县里给安排的”,拍老虎是为了应付县里的领导,那2万奖金也不是自己主动要的。这里就出现了几个问题。 “县里安排”的事情有哪些?仅仅是向周催要虎照还是干脆连虎照也帮周准备好?2万奖金县里以什么理由发给周?是为了表彰其“拍得虎照”还是作为“封口费”?这些问题不管怎么回答,都能证明虎照案与县里的前领导们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

事到如今,以周正龙的一句“我错了,我是个法盲”草草收场,想必很多人并不满意:那些真正的“鬼”似乎没有收到“公正待遇”。然而顾毅觉得这个案件却还是有可圈可点之处的。最值得一提的就是民间力量在案件侦破工作的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首先,司法机关采信了中国摄影家协会数码影像鉴定中心的实验结论作为最直接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虎照造假,不能不说是我国司法史伤的一大突破。其次,事件发展过程得到广大网民的关注,而且很大部分网民还敢于发表各种观点。案件的突破点也来源于一名网友指认出虎照的原型是年画。从这两点上看来,确是我国逐渐实践民主化进程和司法逐渐健全的表现。

纵观这个案件,周正龙其实确是最大的受害者。他为人利用,最终替人担罪,身陷囹圄,不能不令人深思。而事件的产生到发展成举国震惊的大案,媒体的肆意炒作却是最主要的推动力量,这难道不值得某些媒体自己想想清楚么?再者,相比“神七”回归地球,这个事件确实算不上大事;那么选择这样一个日子为本案开庭宣判,是不是为了淡化大家对这个事件的关注呢?

总之,事件留给人们思考的东西还太多太多了;中国的改革与法制的健全“路漫漫其修远兮”。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初稿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顾毅完成与厦门